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重審獲刑十年
經過長達六年多的羈押之后,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挪用資金、職務侵占一案近日宣判。
4月29日,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案重審后作出判決,被告人吳長江犯挪用資金罪、職務侵占罪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。
吳長江原系雷士照明(中國)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、董事長。因涉嫌挪用資金,2014年12月4日被抓,同年12月6日被惠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。經惠州市人民檢察院批準,2015年1月13日被依法執行逮捕,F押于惠州市看守所。
2015年,惠州市人民檢察院就此案向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,指控被告人吳長江犯挪用資金罪、職務侵占罪。
經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,2016年12月13日作出一審判決,吳長江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,沒收財產人民幣50萬元,并責令吳長江退賠人民幣370萬元給重慶雷士照明有限公司。
宣判后,被告人吳長江提起上訴。2018年8月31日,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一審判決事實不清、證據不足,撤銷吳長江14年刑期的一審判決,將案件發回重審。
重審后宣判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。摘自深圳和美清潔公司 0755-26461786 水晶燈清洗 燈盤清洗